如何確保有機廢氣治理設施高效運行?
存在突出的問題
管理設施設計不規范,與生產系統不匹配;光催化、光氧化、低溫等離子體等低效技術。比例大,治療效果差;治理設施質量良莠不齊,應付治理、無效治理現象突出;設施運行不規范,定期維護不到位。
檢查重點
檢查廢過濾棉、廢催化劑、廢吸附劑、廢吸收劑、廢有機溶劑等二次污染物的處理設施建設、工藝類型、處理能力、運行時間、運行參數、耗材或藥品更換、能耗和規范處置情況,建立VOCs處理設施清單;檢查處理設施的VOCs排放濃度、排放速率和去除效率。
治理要求
新建處理設施或改造現有處理設施時,應根據廢氣特性、VOCs成分和濃度、生產條件等合理選擇處理技術。如果難以控制,單一控制工藝難以穩定達標,宜采用多種技術的組合工藝;除異味控制外,一般不采用低溫等離子體、光催化、光氧化等技術。